重庆市大足区(原双桥区西湖大道10号·车城明珠)11套商服用房司法拍卖公告

类别:司法拍卖

起拍价:-万

保证金:-万

公告时间:2016-7-4

拍卖时间:2016-7-20-13:45

报名截止时间:2016-7-18

项目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原双桥区西湖大道10号·车城明珠)11套商服用房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7月20日13:45开始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大足区(原双桥区西湖大道10号·车城明珠)11套商服用房。据评估报告显示:均为商服、出让地。分零拍卖详情如下:

1、重庆市大足区(原双桥区西湖大道10号250号·车城明珠),据评估报告显示:建面约为136.98m2,房地产权证号为210房地证2012字第30161号,楼层1,空置。拍卖保留价:54.3552万元,竞买保证金:5.4万元。

2、重庆市大足区(原双桥区西湖大道10号252-257号·车城明珠),据评估报告显示:建面约为649.35m2,房地产权证号为210房地证2012字第30149号,楼层1,已出租。拍卖保留价:336.6208万元,竞买保证金:33.7万元。

3、重庆市大足区(原双桥区西湖大道10号258-259号·车城明珠),据评估报告显示:建面约为342.15m2,房地产权证号为210房地证2012字第30150号,楼层1,空置。拍卖保留价:135.7632万元,竞买保证金:13.6万元。

4、重庆市大足区(原双桥区西湖大道10号217-2-9,10,11号·车城明珠),据评估报告显示:建面约为345.07m2,房地产权证号为210房地证2012字第30173号,楼层2。已出租。拍卖保留价:68.4608万元,竞买保证金:6.8万元。

5、重庆市大足区(原双桥区西湖大道10号217-2-12-13号·车城明珠),据评估报告显示:建面约为232.18m2,房地产权证号为210房地证2012字第30172号,楼层2。已出租。拍卖保留价:46.0672万元,竞买保证金:4.6万元。

6、重庆市大足区(原双桥区西湖大道10号217-2-14号·车城明珠),据评估报告显示:建面约为58.33m2,房地产权证号为210房地证2012字第30159号,楼层2。已出租。拍卖保留价:11.5712万元,竞买保证金:1.2万元

7、重庆市大足区(原双桥区西湖大道10号217-2-15号·车城明珠),据评估报告显示:建面约为82.63m2,房地产权证号为210房地证2012字第30162号,楼层2。已出租。拍卖保留价:16.3968万元,竞买保证金:1.6万元。

8、重庆市大足区(原双桥区西湖大道10号217-2-18-19号·车城明珠),据评估报告显示:建面约为234.09m2,房地产权证号为210房地证2012字第30168号,楼层2,空置。拍卖保留价:46.4448万元,竞买保证金:4.6万元。

9、重庆市大足区(原双桥区西湖大道10号217-2-23-25号·车城明珠),据评估报告显示:建面约为305.13m2,房地产权证号为210房地证2012字第30163号,楼层2,空置。拍卖保留价:60.5376万元,竞买保证金:6.1万元

10、重庆市大足区(原双桥区西湖大道10号217-2-26-27号·车城明珠),据评估报告显示:建面约为221.14m2,房地产权证号为210房地证2012字第30165号,楼层2,空置。拍卖保留价:43.872万元,竞买保证金:4.4万元。

11、重庆市大足区(原双桥区西湖大道10号217-2-28、29号·车城明珠),据评估报告显示:建面约为225m2,房地产权证号为210房地证2012字第30156号,楼层2,空置。拍卖保留价:44.64万元,竞买保证金:4.5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7月18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7月19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现均有抵押,本次标的物拍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2、标的物部分已出租,除标的物4、5有租赁合同外,其它标的物租赁情况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租赁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若承租人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对承租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有其他瑕疵,请竞买人(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3、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标的物交付以执行法院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4、标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7、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8、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63625166  63622130  曹老师  QQ716333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3318215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23-68890357、68890358                    

重庆汇融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7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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